山东一高校规定课堂上禁用手机电脑:课前自觉上交手机 否则视为旷课

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4月11日作出《关于课堂禁止使用手机、平板、电脑等电子产品的规定》,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应将手机、平板、电脑等电子产品关闭,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子产品。如有违反者,任课教师有权制止,并当场收缴,交给各班级辅导员保管,于学期结束放假时返还学生本人。

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团委4月11日另外发布的管理条例则进一步规定:学生课前自觉上交手机,未交手机者视为旷课;课间可查阅手机信息,但不得取回手机,否则视为早退。纪检部成员查课期间一旦发现未全部上交或使用其他电子设备,一律直接交由辅导员处理,并给予警告处分,记旷课2学时。此外,所有学生在管理学院教室内自习时,不得在自习教室接打电话、收发短信、上网游戏、聊天、听音乐、看小说等。如有违反,予以收缴。

搜狐新闻

“课堂禁用电脑”,别把大学生管成了中学生 | 新京报快评

线索:@ZaiHuabot
投稿:@TNSubmbot
频道:@TestFlightCN